| 回 覆 人 |
文 章 內 容 |
Alia (AliaLee) |
|
|
註冊日: 2009-08-11 發文量: 2 |
|
回覆本文
2009-08-18 17:18:36
於
122.146.14.* 發表
| 132樓 |
|
線上刷卡捐款1000 感謝所有到現場幫忙整理以及在網路彙整資源的志工
現在外面的募款幾乎都是募給人的 動物們得到的資源和幫助遠低於人類 希望能有更多人為動物盡一份心力 人類的命是命 狗狗的命也是命 鴨子的命也是命 |
小花妹 (hana) |
|
|
註冊日: 2006-03-08 發文量: 1592 |
|
回覆本文
2009-08-16 01:11:08
於
118.171.113.* 發表
| 131樓 |
|
剛剛使用了線上信用卡 捐款1000(編號10B0069092330415822) 綿薄之力 希望能幫浪狗們 很想親自去幫忙 但我沒有勇氣 對不起 因為光看照片就痛哭了 沒辦法也不敢親眼所見 謝謝所有幫助狗場的工作人員~ 謝謝你們!! |
芸兒 (jennifer278206) |
|
|
註冊日: 2009-04-20 發文量: 4 |
|
回覆本文
2009-08-15 23:31:47
於
218.162.87.* 發表
| 130樓 |
|
剛完成線上刷卡1500元~ 一點心意希望能有些幫助
真的辛苦你們了!!加油!! |
wanwan (isabelle) |
|
|
註冊日: 2008-03-03 發文量: 23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22:40:34
於
118.170.96.* 發表
| 129樓 |
|
8/13捐了2000元,後五碼30941 希望能盡小小之力,幫助這些倖存下來的狗兒~ |
軍法小兵 (b85302246) |
|
|
註冊日: 2006-12-27 發文量: 2502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4:51:23
於
59.113.160.* 發表
| 128樓 |
|
我個人是覺得: 網友們捐助遭遇水災的狗園及生存的狗狗 應該量力而為 同時可以先觀察更新的照片 影片 再做決定 如果網友不認同救援小組的----可以支持其他團體 如果網友認為捐助愛心 救人比較重要----可以捐贈紅十字會 慈濟或是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的募款帳號 幫助災區的人重新站起來 也是很重要
救援小組之前的歷史 也許因為一些時空背景 環境因素---而未建立一套機制 但那是以前 正式合法立案之後 就循著法令的制度而行 我個人也是有捐款給救援小組過 小組都有寄收據給我-----寄到我上班的地方 所以 網友如有透過小組的帳號捐款-----一定會收到捐款的收據 但是 小組也有特別說明:
使用 ATM 或銀行轉帳的捐款人請注意
因為轉帳過程中我們無法得知您的大名及地址,故如您需要收據,請將您的大名、聯絡電話、捐款日期、捐款金額、轉出帳號末五碼等資料用電子郵件寄給我們,以便我們建檔後寄發收據,謝謝您!
-------------- 也就是網友要寫E-MAIL 提供一些個人聯絡資訊給救援小組 這樣事後就會收到捐款收據
如果還有網友有疑問的 除了可以寫信給網管外 也可以默默觀察每日更新的進度 了解眾人的愛心是花在哪些地方!~~~ 真的還不相信的話---也無須一直懷疑 網友可以寫信請社會局派員稽核及監督捐款的使用 |
軍法小兵 (b85302246) |
|
|
註冊日: 2006-12-27 發文量: 2502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4:35:51
於
59.113.160.* 發表
| 127樓 |
|
關於上次你捐了8000元幫大社車禍截肢的咖啡狗, 阿珠阿姨還是硬要拿5000元交代我還給你, 麻煩你跟我聯絡一下, cjupei@hotmail.com 看是要我代你捐還是我拿給你,謝謝. -------- 那妳就幫我捐出去吧!~~~~~這些天 辛苦妳了~~~~ |
eillenwang (eillenwang) |
|
|
註冊日: 2007-08-18 發文量: 572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2:37:24
於
210.64.180.* 發表
| 126樓 |
|
這個...大家都冷靜好嗎??
想想死傷的貓貓和狗狗
牠們還在跟生命搏鬥!!!
已捐款的朋友們,可以事後監督
公益勸募條例都有規定
法律也會給捐款人保障
真的~請大家冷靜!! |
| 網站管理 |
|
|
註冊日: 2005-10-06 發文量: 1177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1:40:50
於
網管中心 發表
| 125樓 |
|
嚴正聲明: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愛心捐款經內政部公益勸募申請核可辦理(內政部核准公益勸募文號:內政部內授中社字第 0970717433 號),所有收入及支出細目均會呈報內政部審核並經會計師事務所認證;有關網路流傳關於本平台之不實謠言或企圖散布毀謗本小組或本網站言論之相關人士,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保留法律追訴權!
為節省網站資源.即刻起歡迎大家把對本網站或平台建議寄至電子郵件信箱,與救災無關的爭論稍候將移除!! 網友建議信箱: savedogs@save-dogs.org
謝謝合作!! |
eillenwang (eillenwang) |
|
|
註冊日: 2007-08-18 發文量: 572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1:38:38
於
210.64.180.* 發表
| 124樓 |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50138
以上網址是"公益勸募條例"全文
大家可以看看!!!
------------------------------------------------------
第6條是有關"政府機構和公益團體"在辦理勸募活動時,該遵守之規範!!!
各級政府機關 (構)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前條第二項之勸募: 一、開立收據。 二、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前項政府機關 (構) 有上級機關者,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 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向會員或所屬人員募集財物、接受其主動捐贈或 接受外界主動捐贈者,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立學校並應於年度終了後二 個月、其他勸募團體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及收支決算函報 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備查。
至於如何事後監督?
第18條有規定:
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捐贈人捐贈資料、勸募 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公告及公開徵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勸募活動所得金額,開支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應以支票或經由郵局 、金融機構匯款為之,不得使用現金。
---------------------------------------------------------
不過,我說句實話..
目前的"公益勸募條例"在實施2~3年後,有產生一些問題!!
高雄市的社會局長-許傳盛,曾經在某個期刊(2007年社區發展季刊)發表過有關"公益勸募條例"實施問題的文章!
網址如下:(歡迎大家有興趣研究看看)
http://sowf.moi.gov.tw/19/quarterly/data/118/3.htm
他認為目前的"公益勸募條例"規定有些嚴苛..
也增加許多行政本!!扼殺了一些善心人士的熱情!!
他也認為:
目前的"公益勸募條例"導致於一些小型的組織或機構因為自己無力撰寫募款計畫書或者是無力應付龐大的人力支出, 而將整個募款方案委託專業的公關公司處理,進而產生「募款掮客」的現象出來。
-------------------------------------------------------------
所以很多問題,不是那麼簡易的2分法(只有對或錯)
但還是希望大家 !!
救救流浪動物!!!
畢竟貓貓狗狗們才是重點!!! |
kaori (AnnieHuoh) |
|
|
註冊日: 2008-07-17 發文量: 20 |
|
回覆本文
2009-08-14 01:26:50
於
61.229.174.* 發表
| 123樓 |
|
請不要生氣 只是一時心急想知道 後天我會匯錢給妳們 匯好了會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