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鴿賭博遭美動保團體檢舉 會長遭判1年
刊登日期:2019-10-02 點閱:975 新聞出處:公視新聞網

記者 / 林健生 彭煥群   台中 /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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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豐原鴿友俱樂部賴姓會長,5年前舉辦賽鴿賭博,賭客總下注金額達2億3000萬元,賴姓會長從中抽頭1200多萬元,後來被美國動保團體「美國善待動物組織」檢舉,賴姓會長二審被判刑一年,緩刑三年,下注的184名賭客,則被依賭博罪處罰金5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

頂著超強海風,數千隻賽鴿在打開鴿籠之後,奮力飛出展開資格賽.不過當天海象太差,不少鴿子不是落海,就是受傷無法飛行,只有兩三成可以飛回鴿舍。

紀錄片中提到,「5400隻放飛出去,只有36隻飛回來,有些飛回來會缺隻腿,有些翅膀有受傷。」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表示,「很多動物為了比賽,可能要被關狹窄地方,牠也要去受很多不正常的訓練,其實都是違反動物本身天性的。」

這樣的畫面被國際動保團體「美國善待動物組織」檢舉,而主辦的豐原鴿友俱樂部會長,5年前舉辦賽鴿賭博,賭金多達兩億三千萬台幣,從中抽傭1200萬元,全都被美國動保團體善待動物組織蒐證,向我國警政署檢舉查獲,包括會長、會計和賭客,總共186人被依賭博罪判刑。

台中地方法院發言人林源森表示,「(在103年舉辦)就是我們俗稱春季賽鴿跟冬季賽鴿兩個場次,利用賽鴿的方式聚眾賭博。」

台中地院二審,依賭博罪將賴姓會長判刑一年,緩刑三年,而184名賭客,法官認為有29人並未贏得彩金,155人在這次比賽,總共贏得彩金6662萬,但若把彩金全部視為犯罪所得不盡合理,引用刑法新制的過苛條款。

「有時候如果沒收(犯罪所得),對行為人生活會產生巨大影響,所以法律給法官一個彈性,認為全部沒收有『過苛』之虞的時候,可以適用過苛(條款)酌減(沒收金額)。」林源森表示。

依據過苛條款,法院僅沒入賽鴿彩金三分之一,大約新台幣2千多萬,其餘三分之二發還給賭客。對於判決結果,豐原鴿友俱樂部沒有回應,但虐鴿的比賽方式,也讓台灣的賽鴿運動,在國際上造成負面形象。
 

原始新聞網址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48765 (有可能已無法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