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踹2次 可憐幼犬飛天翻圈
刊登日期:2019-04-04 點閱:944 新聞出處:台灣壹週刊

記者 吳慧芬、徐彩媚 / 高雄-嘉義 報導


(觀看影片請至原文網址)

稻田主人驅狗竟踹飛幼犬!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今天凌晨接獲民眾轉寄影片投訴,疑似嘉義一名農民為驅趕闖入田地的幼犬,竟手持棍棒追打,還多次用腳狠踹,在短短三十秒的影片中,狗兒至少有兩次被踹飛到空中再落下,虐狗行徑可惡至極。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與動保執法單位正在追查虐狗人的身份。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動保人員今天上午找到虐狗的老農及受傷小狗,緊急安置狗兒,老農則激動控訴:「狗狗亂闖稻田搞破壞」,他才氣憤踢狗;防治所認為老農雖情有可原,但違反動保法是事實,將依法開罰老農。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是今天凌晨接獲網友轉寄影片投訴,一名田地主人為了驅趕流浪犬,竟手持棍棒追打,甚至用腳狠踹;只見在短短三十秒的影片中,一隻可憐流浪小黑狗被狠狠踹飛到空中至少兩次。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指出,初步了解,這段影片拍攝地點在嘉義朴子地區,是當地學生路過時無意間拍下;目前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正透過管道聯絡拍攝者,希望了解影片中更多細節,並找到這名踹狗惡徒。
 
影片的註解寫下:「小小生命竟被你這樣傷害,不停地用腳踹,狠狠地往死裡踹,甚至踹到狗飛起來!若你不喜歡牠們,可以驅趕沒有關係,但你今天用這種方式對待流浪動物就是不對。流浪根本不是牠們願意的,如果可以選擇,誰會願意流浪?」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提醒,無論使用任何方式虐待或傷害犬貓等動物都違反《動物保護法》,若造成貓狗重傷或死亡,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大家不愛牠也不要傷害牠。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老農行為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依第30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誤闖稻田的黑狗遭人踹飛。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提供

誤闖稻田的黑狗遭人踹飛。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提供

原始新聞網址 : 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466620 (有可能已無法連結)